BFG-02便攜式移動防爆強光工作燈1. 外殼采用特制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具有防腐蝕和抗沖擊能力;2. 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塵功能;3. 根據需要可選擇手持、腰挎、安全帽佩戴等方式;4. 雙燈絲節(jié)能燈泡,強光與工作燈可任意轉換、焦距可調;5. 發(fā)光強度高、強光射程達250-300米,有效照距125米,工作光連續(xù)照明時間可達10小時,即可適應長時間當班工作需要,也可作為停電時應急照明之用;6. 1.
產品型號:
廠商性質:生產廠家
更新時間:2018-05-12
訪 問 量:1278

BFG-02便攜式移動防爆強光工作燈BFG-02便攜式防爆強光工作燈(ⅡC)
BFG-02便攜式移動防爆強光工作燈1. 外殼采用特制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具有防腐蝕和抗沖擊能力;
2. 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塵功能;
3. 根據需要可選擇手持、腰挎、安全帽佩戴等方式;
4. 雙燈絲節(jié)能燈泡,強光與工作燈可任意轉換、焦距可調;
5. 發(fā)光強度高、強光射程達250-300米,有效照距125米,工作光連續(xù)照明時間可達10小時,即可適應長時間當班工作需要,也可作為停電時應急照明之用;
6. 高能無記憶環(huán)保電池可隨時充電,一次充足電后半年內儲電量不低于滿容量的85%,兩年內不低于滿容量的50%。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應當以現行規(guī)范、標準及施工圖紙為主要依據,安全檢查主要是針對爆炸危險場所中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施工是否規(guī)范、正確,在用設施是否存在缺陷,管理制度是否齊全等。各級有關人員在從事工礦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工程、安裝施工、運行維修與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中,必須采取防爆措施,以實現整體防爆。
一、竣工驗收檢查要點
1、設備應有銘牌,標明防爆電氣設備類型、級別和組別。
01 還有溫州井上防爆電氣有限公司配備的防爆合格證和防爆產品保修卡
2、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環(huán)境條件以及特殊標志等,應符合規(guī)定。
3、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油漆應完好,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松裝置應齊全。
4、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不得有滲油、漏油,其油面高度應符合要求。
5、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排氣系統(tǒng)應通暢,連接應正確,進口、出口安裝位置應符合要求。
6、電氣設備多余的進線口,應按規(guī)定作好密封。
7、電氣線路中密封或隔離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規(guī)定。
8、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配線工程,其線路走向、高程,應符合設計;線路應標有天藍色的標志。
9、電氣裝置的接地或接零、防靜電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接地應牢固可靠。
10、在竣工驗收時,應提交相應的文件和資料,制造廠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11、驗收時,還應提交下列測量記錄: